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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发布时间:2022-04-26 15:57:35 来源:陕西日报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陕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主线,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能力、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总体情况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研究推动重大事项,主持召开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省人大领导专题听取知识产权领域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汇报,审议全省知识产权审判、科技创新等相关议题。省政协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各市(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专题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出台相关文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落实落地。

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全省共获授权专利86272件,比上年增长42.5%。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5516件,比上年增长28.0%,全省创新发展根基不断加深。全省商标注册142766件,比上年增长48.3%;全省作品版权登记29610件,比上年增长47.1%;全省专利质押合同登记累计823件、合同金额40.3亿元;商标质押合同登记26项、贷款金额2.7亿元,全省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激发。全省审定小麦品种19个,引种备案玉米品种106个,引种备案水稻品种21个,全省粮食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全省PCT国际专利申请481件,全省对外开放合作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省发明专利拥有量为67379件,比上年增长23.3%,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7.045件,比上年增长20.9%。每万人口高价值专利拥有量为6.542件,比上年增长43.1%。全省有效商标注册620721件,比上年增长26.6%。全省地理标志商标累计注册144件。累计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6个,核准使用专用标志企业488家。累计获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17个。累计获批林业植物新品种36个。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强化审判主体责任。全省法院坚持以“双进”专项工作为抓手,全力构建“三力三高三全”工作体系,注重通过司法裁判明确法律标准和行为准则,彰显司法公信和权威,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495件,比上年增长41%。其中,民事案件7398件、刑事案件97件。民事案件中,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837件,占11%;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3471件,占46%;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2792件,占38%;反不正当竞争纠纷及其他案件395件,占5%。审结案件6153件,比上年增长19%。

强化检察监督效能。全省检察机关受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84件145人,批准逮捕48件95人,不捕32件44人。受理审查起诉74件183人,起诉61件134人,不诉5件9人。大力推行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履行试点,知识产权检察专门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聚焦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组织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4件;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监督提出书面纠正31次,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相统一。

加强案件侦办力度。省公安厅针对敏感突出犯罪问题,制定下发《打击制售假劣疫苗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8个方案通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推进“昆仑2021”专项行动纵深开展。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侦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1人,刑事拘留181人,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3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17起,打掉团伙窝点186个,涉案价值7.11亿元。环食药总队被评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受到省政府领导批示表扬。

(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情况

1.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

健全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制定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把职责亮出来,把尺子立起来。继2020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保护督查之后,提请省政府同意,持续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查检查,并将督查范围从市(区)扩大到省政府相关部门,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和工作职责。省委宣传部发挥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机制,巩固提升软件正版化成果。

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加强区域协同,省知识产权局协同相关省区市签署《西北五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黄河生态经济带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书》、与甘肃局签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省版权局参与建立西北五省(区)版权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加强部门协同,省检察院、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省知识产权局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分别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完善保护工作机制,与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制定印发《陕西省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兜住安全底线。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

增强试点示范带动能力。省委宣传部修订《陕西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扎实推进版权示范创建工作,评选9家省级版权示范单位、2家省级版权示范园区(基地);推荐3家企业获评全国版权示范单位、1家基地获评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填补了我省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空白。省知识产权局开展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投入240万元,在宝鸡、咸阳、渭南开展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城市建设项目。汉中市、富平县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实现零突破。富平柿饼、汉中仙毫等11个地理标志入选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

2.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

全省各有关部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查处力度,有效遏制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00件,比上年增长39.5%,应当公开296件,实际公开296件,公开率为100%。全省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全年共受理版权案件32起,办结30起,全部公开。全省共受理专利行政裁决案件316件,比上年增长20%,结案317件(含上年1件,其中电商案件267件)。西安海关全年共办理知识产权相关行政处罚案件4起,办结4起,全部公开。

3.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全省各有关部门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省版权局扎实开展软件正版化核查工作,共核查省直党政机关单位88家,督导50家单位完成整改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全省共查办民生领域案件1.36万件,罚没款11274.80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63件,限制从业人员19人;联合14部门开展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对垄断、不正当竞争以及网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全省共网上检查网站、网店6.63万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2989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16条,责令整改网站495个次,提请关闭网站65个次。查处违法案件184件,其中查处网络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4件,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履行市场主体公示义务案件42件,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95件,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9件,查处其他违法违规案件22件。

省版权局联合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1”专项行动,全省共排查网站6000多个,处置网站25个,协调关闭涉嫌销售盗版图书网店10家,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8起,其中刑事案件2起,抓获嫌疑人2名。联合省电影局开展院线电影保护专项行动,查处2起盗录电影作品案。

省知识产权局制定《2021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知识产权保护年”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茶地理标志专项保护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和特殊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省农业农村厅制定《陕西省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共查办种子案件62起,涉案种子数量10260公斤,罚款23.42万元,其中核查处理农业农村部批转案件3起,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省文化和旅游厅部署开展文化市场“清浊行动”,全省查办打击侵权假冒类案件21件,查封扣押非法出版物、印刷品6.5万余册(本),罚款17.5万余元。

省林业局制定《陕西省林业局2021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保护植物新品种。

西安海关制定《2021年西安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关区范围内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龙腾2021”行动),并以“龙腾2021”行动为载体,制发《2021年西安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量化考核表》,按照专项行动量化考核指标对各隶属海关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共查获侵权嫌疑货物共414批次2.6万件,涉案货值约170.1万元,行政处罚1.6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68.3%、38.9倍、100.6倍、30.9倍,创历年查获新高。

4.围绕中心大局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推动出台首个全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省知识产权局牵头起草《陕西省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2021年5月21日,由十四运会组委会办公室、残特奥会组委会办公室联合印发,成为我国首个国内大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省政府建立十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十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杨凌等地积极行动,开展专项整治、查办重点案件,对侵犯十四运会知识产权行为形成了强大威慑,为十四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环境。有效提升了我省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为办好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提供了坚实保障。
 



服务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发展。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十项措施》,从培育一个品牌、建设三个中心、强化四项服务,全链条、全方位支持秦创原创新发展。聚焦“培育一个品牌”——支持“秦创原”全类别商标注册申请,加强商标保护和品牌建设,培育和保护陕西创新驱动发展新名片。围绕“两项工作”——发挥秦创原科技资源优势,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开展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促进高价值专利培育与运用。建设“三个中心”—— 加快推进建设中国(陕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陕西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和陕西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三个中心,促进知识产权支撑科创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形成秦创原全国知识产权新高地。强化“四项服务”——支持引进培育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匹配秦创原创新发展需求;优化窗口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深化知识产权对外交流,搭建国际创新合作新桥梁;加快人才建设,培养知识产权高层次紧缺人才,建立完善秦创原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三)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情况

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法院、省贸促会等签署《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调解、仲裁优先推荐机制的框架协议》,推动纠纷快速化解。省司法厅、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培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成立陕西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西安分会,咸阳市、韩城市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和调解中心,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案件实现“零”的突破。

加强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省知识产权局印发《陕西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我省维权援助工作。引入知识产权原创认证服务,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对我省企业线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等创新创业集聚区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目前全省维权援助工作站已达76家。组织专家对汉中双亚集团“周大黑”品牌保护问题进行研究会诊,积极协助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解决关于申请驰名商标“秦川QINCHUAN”入网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2021年,将全省商标、专利违法案件数量163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陕西)同步公示。省知识产权局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各设区市均建立重点市场名录。

(四)知识产权源头保护情况

提升创造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省知识产权局制定《2021年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方案》,多措并举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在我省重点产业链组织实施专利导航项目,为产业发展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专利质量。组织实施两批13项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围绕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瞄准“卡脖子”领域关键技术,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开展高质量专利创造和科学布局。组织举办系列高价值专利培育暨专利导航工作培训班,加强人才培养。2021年,全省高价值专利达到2.59万件,比上年增长43.1%。

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省知识产权局深入开展“蓝天”专项行动,组织召开工作会和行政指导会,对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的27家代理机构负责人、30家本地专利代理机构进行行政指导,坚决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

三、知识产权保护基础建设情况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全省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坚持每年举办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省知识产权局首次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题培训班,把课堂放在改革开放最前沿、创新发展先行区的深圳市,邀请全国知识产权领域专家授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地市知识产权部门60余名负责同志参训,有效提升了齐抓共管的思想共识。省知识产权局举办2021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评审暨典型案例研讨会、组织开展全省专利商标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作,切实提升各市(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能力;举办全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地理标志)培训暨地标运用促进现场会,各市县区基层知识产权工作人员8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我省地理标志工作水平。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通过绩效考核等措施,建立知识产权司法办案奖优惩劣机制,举办陕西高院知识产权法官讲坛2期培训38人次。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1221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加强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突出执法队伍人才培养。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设置知识产权保护资金科目,增加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2021年在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增设知识产权保护科目,明确每年省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资金投入不低于600万元。省公安厅足额保障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所需经费。省林业局安排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项经费10万元。

我省作为西部唯一入选省份,获批首批国家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省份,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亿元。

(三)加强奖励激励

省公安厅对“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分别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一名同志获全国知识产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省法院刑事审判二庭、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获评国家版权局2020年打击侵权盗版有功单位。

(四)加强人文环境建设

组织召开新闻发布。省知识产权局在省级新闻发布平台发布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省法院召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省版权局、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西安海关等部门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积极宣传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影响力。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各市区悬挂横幅、制作展板2000多个,发放宣传资料40多万份,发布宣传广告600多条,组织专题讲座、培训60多场,利用微信、短信平台发送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100多万条。
 

(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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