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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从业“十不准”

发布时间:2022-12-07 13:19:00 来源:陕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医美机构“十不准”
 
2022年11月22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全省医美机构和从业者: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医美产业蓬勃兴起,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多元化多样化需求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医美机构依法合规、文明诚信经营,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对全省医美机构和从业者就有关事项作如下提醒告诫:

1.不准开展违背导向、公序良俗等虚假营销。
2.不准无证、无照经营医疗美容机构及从事医疗美容服务。
3.不准采取冒充名医、名院等“傍名牌”手段诱导消费。
4.不准超范围经营以及使用禁止类医疗技术。
5.不准使用未经许可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6.不准擅自扩大药品临床应用范围。
7.不准用随意定价、变相收费等方式欺诈消费者。
8.不准采取非法手段变相规避、偷逃税款。
9.不准向未成年人发送医疗美容信息。
10.不准违法开展网络交易以及网络直播营销。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与卫健、公安、网信等部门联合加大市场督查检查力度,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医美行业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净化规范医美市场秩序。广大消费者在医美领域遇到消费纠纷或违法行为,请保留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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