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延高铁广告灯箱媒体经营权项目

阅读次数:50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4日 15:39:4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延高铁广告灯箱媒体经营权项目

(二)媒体形式:灯箱广告媒体。

(三)媒体位置、数量、尺寸:

包件

媒体位置

媒体尺寸(m

数量(块)

面积(㎡)

包件A

包件A1(高陵站)

候车厅

17.4m*3.6m

1

62.64

站通道

6.4m*1.8m

2

23.04

出站

5.6m*1.8m

1

10.08

小计

4

95.76

包件A2(铜川站)

候车厅

12.6m*4.2m

1

52.92

进站通道

5.6m*1.8m 

2

20.16

出站通道

5.6m*1.8m

6

60.48

出站厅

6.45m*2.4m

1

15.48

小计

10

149.04

包件A3(铜川北站)

候车厅

7.3m*2.8m

1

20.44

进出站通道

5.63m*1.8m

1

10.13

出站

5.9m*1.8m

1

10.62

小计

3

41.19

包件A4(宜君站)

候车厅

16.8m*3.6m

1

60.48

出站通道

2.4m*2.4m

1

5.76

小计

2

66.24

包件A5(黄陵站)

候车厅

13m*4.2m

1

54.6

进站通道

4.8m*1.8m

2

17.28

出站通道

4.8m*1.8m

2

17.28

出站厅

4.37m*1.8m

1

7.87

小计

6

97.03

包件A6(洛川站)

候车厅

11.2m*4.2m

1

47.04

小计

1

47.04

包件A7(富县北站)

候车厅

10.5m*3.68m

1

38.64

进出站通道

4m*1.8m

1

7.2

小计

2

45.84

包件A8(甘泉北站)

进出站通道

3.6*1.8

4

25.92

小计

4

25.92

包件A9(延安站)

出站通道

3.6m*2.1m

8

60.48

小计

8

60.48

合计

40

628.54

(四)包件设置:设置为10个包件,包件A为整体包,包件A1-A9为项目包,本次招商采用整体包优先项目包的原则,如有竞商人优先响应包件A,则不再对包件A1-A9进行招商。

(五)招商底价:

包件A招商底价21.1万元;

包件A1招商底价3.2万元;

包件A2招商底价4.9万元;

包件A3招商底价1.4万元;

包件A4招商底价2.2万元;

包件A5招商底价3.2万元;

包件A6招商底价1.6万元;

包件A7招商底价1.6万元;

包件A8招商底价0.9万元;

包件A9招商底价2.1万元。

(六)经营期限:1

(七)经营方式承包经营广告内容的设计、制作、媒体的上下刊、换刊、维保巡检均由中商企业负责 ,电费按照实际通电时长进行收取)。

(八)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1.广告发布费: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广告发布费。

2.电费:中商企业需提前来函告知我方需通电的车站灯箱及灯箱通电时长,双方签订确认单确认电费。

包件

电费(元/每小时)

包件A1(高陵站)

6.54

包件A2(铜川站)

16.4

包件A3(铜川北站)

3.55

包件A4(宜君站)

4.97

包件A5(黄陵站)

9.08

包件A6(洛川站)

3.25

包件A7(富县北站)

3.66

包件A8(甘泉北站)

4.48

包件A9(延安站)

6.26

包件A(西延高铁)

58.19

3.如付款方式使用承兑汇票,且只接受:

1)国有银行及与国铁集团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或电子支付合作协议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

2全国性股份行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

(九)履约保证金:按照“先交费,后经营”的原则,中商企业在接到中商通知书之日起5日向招商人缴纳合同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商企业弃标。

、招商方式和要求

(一)招商方式:由陕西国铁旅服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商。

(二)评标方式:采用多轮竞价的方式进行评标。竞商企业符合资格性要求后评审,审核合格的竞商人达到3家及以上的,进入轮竞价阶段直至确定唯一最高报价竞商人,并确定为第一中商候选人;若竞商人未达到3家,项目流标重新招商竞价步长1000方式如下。

(三)竞商企业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的独立法人企业

2. 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 诚信守法经营,承认并能够履行招商文件中各项规定的企业,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无未处理的行政处罚信息等严重不良记录(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

4. 与招商人合作期间,未出现过安全、质量事故、事件等;未处于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承认并服从招商人的监督、管理,遵守铁路各种相关规定。

5. 竞商人不得拖欠招商人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媒体经营权费用、保证金、电费、服务费等),并有招商人财务出具的无欠款证明(与招商人无合作的竞商人无需出具)

6. 在国铁集团公布黑名单限制期企业、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竞商。

7. 成立不足1年或连续1年没有经营动态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竞商。

8.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