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广协字(2013)003号
各有关高校: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0】79号)文件精神,激发大学生的创意灵感,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竞赛平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参赛资格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
二、参赛作品类别
A、平面广告作品(包括报纸、杂志、招贴广告、校园VI设计等)
B、影视广告作品
C、广播广告作品
三、参赛作品标准
各类参赛作品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行业规范等要求。
四、作品规格及要求
A、平面广告作品:
①打印为A3(297×420mm)规格,并装裱在350×500mm黑卡纸或白卡纸上。每件作品上交1份。
②系列作品不得超过5幅。
B、影视广告作品:
①用数码摄像机(DV机)或更高级别摄像机拍摄。
②用电脑剪辑成片,时间不得超过30秒。
③统一制成AVI格式(不压缩),输入光盘,作品前需有5秒倒计时。需完成配音和配乐。
④作品片头附客户名称、产品名称、作品篇名。
C、广播广告作品:
参赛作品编辑后刻制在光盘上,时间不得超过30秒。
五、参赛要求
①以院校为单位将参赛作品报大赛组委会评审。
②参赛选手需填写2张报名表(1张贴在作品背面、1张随作品报送组委会)。
③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中除了签名手写外,其余项目均打印工整,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涂改。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学校或院系公章。
④作品展示部分不准出现院校、科系、姓名或其他特殊记号。
⑤每件参赛作品均需存入光盘并随作品一并报送,光盘上必须标明作者学校院系、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等资料。同类别的不同作品,可存储在同一张光盘中。
⑥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最多不得超过3人,并在报名表创意小组名单和报名签字一栏中按第一、二、三作者的顺序填写。每件作品的指导老师,平面类作品不得超过2人,其他类别作品不得超过3人。
⑦每个学生(创意小组)上交的参赛作品同一类别、同一选题的只限1件。
⑧要保证作品质量。打印作品的纸张质量要好,制作的光盘要逐一认真检查,保证能够读写出来。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奖项设置
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入围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截稿时间
截稿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八、联系方法
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11-49室
邮编:710004
电话:029-7294952
传真:029-7294952
陕西广告协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