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户外广告 导向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所属分类:行业资讯 阅读次数:84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2日 17:02: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商场大屏广告等户外广告导向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广告领域意识形态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商业营销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即日起至2026年9月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导向问题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商业大屏广告等户外广告,防范导向风险,坚持事先预防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日常规范管理与查办大案要案相结合、各尽其责与部门联动相结合、专项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治理一批乱象问题,形成一批制度成果,以扎实有效的治理举措推动取得可感知、可量化的治理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广告内容治理。聚焦商场大屏广告等户外广告,重点整治以下内容:一是通过宣扬职场内卷、加班压力、经济焦虑、婚恋矛盾等制造社会焦虑、推升群体性消极情绪,推崇“躺平摆烂”;二是利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的“反骨风格”吸引眼球、制造话题;三是渲染奢靡之风、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精致利己主义等违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四是针对青年等特定群体蹭痛点等。
(二)强化日常规范管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政治敏感性,突出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大纪念日等重点时间节点,对大型商场、超市、广场、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及车站(机场、码头)、政府机关周边等重点敏感区位户外广告设施开展重点检查,对存在导向问题的第一时间予以处置,防止导向问题广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加大对辖区内户外广告发布者及其他广告活动主体的普法宣传与合规指导力度,督促严格自查,切实提升广告合规意识。进一步压实广告发布者主体责任,指导建立并落实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依法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存在导向问题的户外广告始终保持严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户外广告违法案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及时推广工作中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治理声势。强化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两级对案件的统筹调度,对重大案件实施跟踪督办、挂牌督办、提级管理等措施,切实维护广告监管执法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防范导向问题外溢。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发现存在导向问题的户外广告通过互联网平台扩散传播的,及时督促平台企业采取通知改正、删除、屏蔽、断开发布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利用商场电子屏等户外广告设施发布存在导向问题的非商业信息的,及时报告党委宣传、网信等部门。
(六)完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户外广告监管规则,结合当地监管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制定地方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广告监管制度体系。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2026年6月)。主动联系户外广告审批及规划主管部门,梳理掌握本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位置、形式、运营单位、广告发布者等情况及底数,并对相关信息及发布中的广告开展核对摸排。
(二)集中治理(2026年7月—9月)。聚焦重点内容、重点区域、重点时间、重点主体,对通过摸底排查、现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曝光、部门移送等渠道发现的违法户外广告第一时间采取下架等处置措施并予立案调查,严肃查处违法发布不良导向户外广告的行为。
(三)总结巩固(2026年9月)。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成效,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制度性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综合监管等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户外广告导向问题专项治理,及时跟进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坚决守牢商业营销宣传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加强与宣传、网信、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对疑难问题共同研究共同处置,强化监管合力。要建立健全营销宣传导向问题应急处置工作制度,持续关注舆情动态,切实做好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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